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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无偿献血者用血报销范围扩大 岳父母、公婆也受益

2017-04-17 11:32:40 来源:鲁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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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淄博市中心血站获悉,淄博市自4月1日起扩大用血报销范围,岳父母、公婆被列入受益人群。4月1日到现在,已有3位市民受益,预计新规实施后将增加30%的受益者。

记者了解到,山东省于2004年出台了《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办法规定无偿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免费享受五倍无偿献血量的医疗用血,五年后免费享受与无偿献血量等量的医疗用血,或者其配偶和直系亲属自献血三十日起免费享受与无偿献血量等量的医疗用血。

与此同时,随着无偿献血事业的持续发展,原先的献血报销办法也遇到许多新的问题。针对这种情况,为了最大限度的保障献血者及其亲属的利益,鼓励更多的市民参与到无偿献血的队伍中,2017年,淄博市对原先的报销办法进行了细化,今后,献血者报销范围将包含本人、配偶、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外)祖父母、(外)孙子孙女七类人群。

采访中,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16年淄博市中心血站共为无偿献血者本人及直系亲属用血返还费用107.12万元,从返还用血人数看,直系亲属中父母用血报销比例占总人数的54.23%,本人献血后用血的报销比例占总人数的18.95%,预计新规实施后,将增加30%的献血受益者。”下一步用血报销,市民应提供献血者的《无偿献血证》,献血者、用血者、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血当日的费用明细清单原件(汇总清单也可),住院收费专用票据(即山东省医院住院收费专用票据)复印件,亲属关系证明便可实现报销。

此外,市中心血站为方便献血者办理血费返还手续,将提供两种服务途径:一是在血站一站式服务大厅办理血费返还。家在外地的,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办理;二是开展血费即时返还工作,在山东省内参加过无偿献血的献血者和献血者亲属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时交纳的用血费用,可在就诊医疗机构按照献血地返还标准进行返还。(记者王镇 通讯员魏巍)

责任编辑:高小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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