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献血>>政策解读

献血达1000毫升可终身享受免费用血

2016-11-01 13:12:31 来源:燕赵晚报

     公民献血达1000毫升可终身享受免费用血,无偿献血者在省内异地用血时可选择在献血地或在用血地报销血费。记者昨天从河北省卫计委获悉,备受关注的《省内异地用血报销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印发,此举旨在进一步规范省内异地用血报销流程,简化报销程序,在统一全省临床用血报销政策及标准的基础上,利用全省信息化网络平台,为无偿献血者及相关人员省内异地用血报销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据了解,我省将统一报销政策,即公民献血后本人临床用血时,按献血量3倍免交规定的费用;公民献血达1000毫升的,终身享受免费用血;献血者配偶及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用血时,按献血量等量免交规定的费用。统一报销标准,即统一执行《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制定我省公民临床用血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行费〔2010〕41号文件)、《河北省献血、临床用血费用报销(返还)比照标准》和《献血、临床用血报销(返还)血费标准对应表》。统一报销平台,即无偿献血相关人在省内异地用血时,可选择在献血地或用血地报销血费。在用血地报销费用由用血地和献血地负责血液费用报销的相关机构通过“全省采供血信息网络系统报销平台”共同核实献血、用血等有关情况,用血地先行报销并登录相关信息,再由献血地负责血液费用报销的相关机构向用血地相关机构支付相关费用。

    根据安排,省内异地用血报销程序如下:异地用血的无偿献血相关人或代办人持以下资料到用血地血站或开展出院即报的医疗机构办理报销手续:献血者的无偿献血证;献血者、用血者、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军官证、社会居民保障卡等);献血者配偶及其直系亲属的用血费用报销,需提供下列之一的有效相关证明材料:户口本(在同一户号下),结婚证,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的证明材料等;医院单据:出院前报销的有输血记录单和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后报销的有票据(发票)原件或其复印件(须加盖原件留存处公章)或门诊血费单据、输血记录单和费用明细清单。(首席记者 王凤伟)

责任编辑:高小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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