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采供血服务网络基本建立

2016-10-08 14:26:26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高小茹
近年来,我省着力推进采供血工作机制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和工作能力提升,基本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的采供血服务网络,血液供应、安全质量和临床合理用血水平逐步提高。

近年来,我省着力推进采供血工作机制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和工作能力提升,基本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的采供血服务网络,血液供应、安全质量和临床合理用血水平逐步提高。

无偿献血模式有序转变

省卫生计生委不断加强采供血工作规范化管理。1988年,全省实现了“统一血源管理、统一采血、统一供血”的“三统一政策”,明确由各级血站承担辖区内的采供血,停止了医院自采血行为。2000年,顺利完成了从有偿献血向无偿献血的平稳过渡,临床用血全部来自无偿献血。在不断加大无偿献血宣传发动的基础上,2008年,全省范围内完成了由政府计划无偿献血到公民自愿无偿献血的献血模式转变,献血计划指标完全取消。

近年来,无偿献血的组织发动和采供血工作形势不断发生变化,单纯的街头自愿献血随机性大,不确定因素多,极易受到诸如出行习惯、季节变化和恶劣天气等诸多客观条件的干扰,难以为临床提供稳定的血液供给。为确保临床血液供应,我省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有关要求,不断探索“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媒体配合,社会各界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无偿献血长效机制建设,积极推进由流动献血向固定献血,由随机献血向预约献血,由街头动员向社区、学校、企业、农村动员的“三个稳步转移”,采取“流动采血与固定采血”相结合,“个体献血和团体预约相结合”等多种手段,努力构建了随机献血向预约献血转变,献血组织由城市向社区、农村延伸的无偿献血新格局。

采供血服务能力显著提高

以保障临床用血需求为第一要务,采取“开源、节流、强服务”措施,不断提高采供血服务保障能力。

在“开源”方面,加强采供血环境建设,拓展采供血服务网络,开发血液资源。一是优化无偿献血政策环境。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制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河北省血液应急保障预案》,省卫生厅与省文明办、省住建厅、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等部门先后共同出台了《关于在各级文明单位组织开展无偿献血公益活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无偿献血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明确了献血屋建设和采血车停放的公益性。今年,省文明办又将无偿献血工作纳入省级文明单位的考评内容。一系列保障性政策的实施,使无偿献血工作推动力度、保障能力显著增强,我省无偿献血工作步入全国前列。二是不断拓宽宣传范围,转变宣传方式,改进宣传形式,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对无偿献血的参与和支持,无偿献血公益宣传环境得到优化。三是广泛动员各系统组织开展无偿献血活动,建立了团体应急献血队伍。四是扩展采血网络。加强固定采血点和献血屋建设,增添大、中型流动采血车,拓展乡镇采血范围,逐步建立覆盖市区、乡、镇、村的采供血服务网络。目前,全省共建有固定献血屋(房车)45个、专业采血车70辆。

在“节流”方面,转变用血理念,节约宝贵资源。一是推广成分输血,做到一血多用,高效利用血液资源,目前全省临床成分输血比例达到99.7%。二是开展临床输血指导,提高输血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推广自体输血新技术,降低输血风险。四是开展科学合理用血检查和宣传,控制无指证输血,减少人情血、营养血。有效提高了血液的利用效率,年用血增幅控制在7.4%,基本满足了全省的临床用血。

在“强服务”方面,积极改进服务举措,推进便民、惠民服务。一是建立全省采供血信息联网系统,实现了省内11个地市间异地血费报销,方便了献血者及其亲属就近报销血费。二是在全省启动实施血费出院即报工作,国内率先实现省内血费网络直报,走在了全国前列。

采供血设施建设稳步加强

多年来,为保证采供血工作的有效开展和血液质量安全,我省采用政府投入、社会募捐、血站自筹、银行贷款等多种形式,加大血站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等硬件投入力度。先后争取到国债资金1672万元用于血站建设项目,进一步改善了我省各级采供血机构的基础建设和装备水平。各级政府不断加大采供血机构基础设施和实验室设备的投入力度,血站、献血屋、采血车服务能力实现全方位提高,实验室基本实现了检测全自动化,为确保血液安全、提供优质服务奠定了坚实基础。2005年,建立全省采供血和临床输血管理网络信息系统,实现了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血站、医院采供血信息联网,促进了血液管理现代化、信息化,确保了临床用血的需要和安全。2015年,争取到国家专项经费3816万元,省财政支持1500万元,进行核酸实验室改造、专业设备试剂购置和人员培训。

血液质量安全有效提升

我省将确保血液安全作为重中之重,大力加强采供血环节质量控制,提高血液质量,确保血液安全。目前,全省采供血机构全部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按照卫生部《血站管理办法》《血站质量管理规范》《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等一系列血液管理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强化全员培训,提高质量意识,落实质量责任,不断提高采供血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血液质量和安全。

按照国家和省卫生计生委统一部署,2015年底在全省血站全面开展核酸检测工作。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完成核酸检测180.98万人份,共检出乙肝病毒阳性713例、艾滋病病毒阳性12例、丙肝病毒阳性11例,有效缩短了传染病检测“窗口期”,降低了输血残余风险,大大提高了血液安全性。血液制备开展了血液去除白细胞、血浆病毒灭活技术,减少经血液传播病毒的危险。为保证血液安全,省卫生计生委每年都对采供血机构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采供血执业行为,有力保障了临床用血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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